《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3版》是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管理规定,适用于市政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的编制。规定对各设计阶段文件的编制深度作出了系统要求,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内容组成、图纸要求、计算书要求、概算预算编制要求以及设计说明书的技术深度等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3版》是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管理规定,适用于市政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的编制。规定对各设计阶段文件的编制深度作出了系统要求,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内容组成、图纸要求、计算书要求、概算预算编制要求以及设计说明书的技术深度等。规定明确了设计文件编制应满足的技术要求,包括设计依据、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工程方案比选、主要工程量、材料设备表、概算投资等内容,并对图纸的绘制深度、标注要求与图面质量作出了规定。本规定是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审查与管理的重要依据。 本规定为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是规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质量的重要文件。规定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分别作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包括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材料表、工程量清单与概预算文件的内容与深度标准。规定对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等专业设计文件的编制内容提出了专业要求,并规定了图纸目录、图例符号、尺寸标注等图面表达的统一标准。该规定适用于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建设单位组织审查、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对保证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3版